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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建顺康泰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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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建材
发文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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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康泰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事项书面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收悉。*.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二十一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号)第三条:后续监督管理事项书面报告制度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变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林伟凡变更为占裕光,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

 

  二、公司名称:福建顺康泰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号(江滨中大道北侧、曙光路东侧)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B*#甲级写字楼**层**室

 

  四、法定代表人:占裕光

 

  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RL*****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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