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林草原局、林业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资环〔****〕***号)精神,现将 ****年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随文下达,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资金拨付事宜,尽快将任务计划下达到辖区县(区)、单位,并组织做好实施方案审定、项目落地实施等工作。
二、****年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绩效目标随文一并下达,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绩效目标分解、执行、监控等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坚持绩效结果导向原则,对绩效目标完成不好或偏离较大的单位和项目,将在以后的预算安排中进行调减。
三、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求,按照《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号)执行。
四、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压减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资金安全高效。
附件:*.****年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汇总表附件*.****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汇总表
*. ****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绩效目标表(直属单位)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