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400-1553-660
会员
APP
下载APP
反馈
查申报
查政策
查企业
搜索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详情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解读
其他
食品,建材
发文单位: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30
分享
收藏
已收藏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年*月*日,连云港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月*日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印发,自****年*月*日起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说明。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非公企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类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日益增多,我市在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通过市政府层面出台地方规章,加大工作力度,加速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缴存义务,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引导职工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号)、《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号)、《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年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年*月,市公积金中心启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分两批次赴成都、重庆、达州及深圳、厦门、湖州、苏州等地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形成《管理办法》初稿。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了政策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发文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等多家单位意见,并公开上网征求全社会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管理办法》送审修改稿,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正文共二十六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明确市公积金中心作为管理运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并要求财政、审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税务、数据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二)明确缴存、提取和贷款事宜。《管理办法》明确单位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鼓励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以书面形式明确缴存住房公积金事宜;明确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形和贷款申请条件。

(三)明确贷款及风险管控机制。《管理办法》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公积金贷款管理机制,制定公积金贷款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实施公积金贷款全流程管理;对于逾期未收回的贷款及时采取催收、诉讼、处置抵押物等措施保全债权,对于出现损失的贷款依法处置。

(四)明确职工举报权和行政调解。《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定义务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举报;同时,为促进单位和职工间公积金纠纷的解决,《管理办法》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可以对单位和职工之间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争议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其法律效力。

(五)明确监督检查和行政协助。《管理办法》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可以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和监督,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的用人情况、工资情况、财务报表等资料,不得拒绝,并对所提供资料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查处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行为时,可以请求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数据等部门协助。

政策原文链接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1553-660
下载APP
今日招标APP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

COPYRIGHT © 版权归属 贵州政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7011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