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400-1553-660
会员
APP
下载APP
反馈
查申报
查政策
查企业
搜索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详情
贵州科学院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申报
人社卫计
汽车,建材,宏观
发文单位:贵州省科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7-21
分享
收藏
已收藏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贵州科学院所属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职称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的通知》(黔人社通〔****〕**号)文件精神,现就****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社会化评审范围。

省直企事业单位(包括档案托管在省人才服务局的民营企业)、不具备开评条件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贵州科学院及所属单位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

贵州科学院及所属单位申报有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仍按原渠道报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二)自主评审。

贵州科学院仍在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的工程系列评审权的基础上开展贵州科学院及所属单位高级工程师及以下任职资格的单位自主评审。

二、申报评审安排

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于*月*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继续按照《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号)执行。

(二)申报人材料提交。申报人从*月*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信息系统于*月**日*:**至*月**日**:**开启申报,申报人在信息系统开启申报期间点击“申报”提交材料。

(三)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推荐及材料流转。

*.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信息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对于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还须核实推荐送评人员数量是否符合空岗推荐的要求。

*.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和信息系统内公示*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推荐。

*.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月**日**:**前流转推送到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四)评审费缴纳。缴纳方式及时间将在贵州科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政策。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号),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专精特新企业实行职称申报举荐制。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填写举荐报告(附件*)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和*名同行业专家(副高级职称以上)署名推荐,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适用工程系列社会化评审条件,评审类型选择“专精特新专项”)。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违规或不实举荐的,取消举荐资格。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工程系列无分类评价条件专业的,按照《贵州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申报;申报有分类评审条件专业的,应在符合《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中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学历、资历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工程系列现行各 分类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破格条件等要求申报评审。

(二)有关政策

*.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或学术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各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事业单位(身份)人员申报职称,须出具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其他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岗位限制。

*.推行代表作制度。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制,经政策性审查并符合送评条件的,其代表性学术成果送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一并组织实施,评审范围为****年*月*日以来从省外(含国、境外)引进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评审类别”中选择“绿色通道”,适用社会化 评审条件。其中,事业单位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界定参照当年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条件执行。

*.工程系列安全领域初中级职称通过参加相应级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申报工程系列安全领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须取得同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四、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有关事项

根据《****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五、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https://rst.guizhou.gov.cn/xwzx/gggs/******/t********_********.html)执行。

六、相关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后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认定之日后的*个职称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二)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退回申报人调整补正。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后,为充分保障个人申报意愿和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除“申报类别”“评审类别”可按程序依申请调整外,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

(三)****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年**月**日。**月**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四)"贴近贵州需要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题专栏拟于*月下旬建成使用,相关政策、解答将统一在专题专栏汇总发布。信息系统可在专题专栏中的登录入口登录。

(五)申报正高、副高任职资格人员及以破格方式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需要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报告(模板)


贵州科学院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月**日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1553-660
下载APP
今日招标APP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

COPYRIGHT © 版权归属 贵州政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7011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