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茂名市城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租金减免办法> 的通知》(茂住建规〔****〕*号)、《关于延长 <茂名市中心城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租金减免暂行办法> 有效期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减免条件,我局开展了信宜市****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群众租金减免工作。经联合居委、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其中符合****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政策的申请家庭共***户(详见附件*),不符合****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政策的申请家庭共*户(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茂名市中心城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租金减免暂行办法> 茂名市城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租金减免办法>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真实,口头反映和匿名材料不予受理。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待公示期满后,对公示对象予以登记,确认减免公租房租金。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号,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
*.****年信宜市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租金减免申请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
*.****年信宜市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租金减免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