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匠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我厅对你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类别为HW**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物代码***-***-**,合成革制造行业DMF废液、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塑料薄膜行业DMAC废液、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锂电池行业NMP废液),经营规模为*.*万吨/年(其中合成革制造行业DMF废液*万吨/年,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塑料薄膜行业DMAC废液*万吨/年,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锂电池行业NMP废液*.*万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德路和龙舒路交口,有效期仍至****年*月**日。
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日常经营活动中,要进一步规范产品质控及检测流程,做好原始检测数据等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产品满足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加强入厂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做好接收物料行业来源控制。要加强对利用设施的巡检维护,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将新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应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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