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大对职业困境人员的就业帮扶,经研究,决定建立职业困境人员就业纾困服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协同机制,精准识别职业困境人员
(一)明确职业困境人员范围。职业困境是指劳动者由于受认知偏差、技能短缺、资源不足及就业形势等主客观因素影响,处于择业迷茫、求职受挫、下岗失业、事业受阻等职业前景困顿状态。当前面临职业困境人员主要是: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成员,育儿妇女,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退出人员,工作岗位受到企业经营、行业变革等冲击人员,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就业困难的人员。
(二)构建动态信息数据库。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社区走访、电话联系、服务窗口登记、信息化平台采集等方式,多渠道收集职业困境人员信息,精准判定职业困境人员所属就业创业人群、就业创业困难类型、就业创业阶段等,搭建职业困境人员数据库。同时,建立职业困境人员信息推送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数据交换与比对分析,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确保帮扶对象全覆盖、信息全掌握。
二、定制多元服务方案,满足职业困境人员需求
(三)推行“三主动”服务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就业群体的新动态,将职业困境人员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主动识别、主动联系、主动服务“三主动”制度,采取系列关爱支持措施,确保职业困境群体稳定。
(四)实行“五导”综合纾困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无需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以满足职业困境人员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坚持自愿原则,依据其不同困境类型,推出系列“纾困服务包”,开展心理疏导、观念引导、前景向导、职业指导、能力辅导“五导”综合纾困服务,帮助职业困境人员纾解心结、树立正确就业观、了解就业形势、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提升职业技能,促进职业困境人员积极投入到择业就业中。
(五)开展分类纾困帮扶。对就业规划不明晰不准确的人员,强化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其提升求职能力,增强职业信心和社会融入感;对存在求职心理障碍的人员,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缓解求职者就业焦虑,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对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根据其年龄结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历,指导培训机构、技工院校针对性开设相关培训班次开展培训,拓展就业求职渠道。
三、深入开展就业服务活动,解决职业困境人员突出问题
(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困境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职业困境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积极挖掘更多适合职业困境人员的就业岗位,常态化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搭建高效便捷的市场交流平台。
(七)加强重点群体关爱。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残疾人大学生等关爱工程。加强青创服务站建设,为青年提供政策、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切实做好育儿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实施“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项目,培育扶持残疾人就业基地、文创工坊、创业标兵等,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面向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退出人员,衔接提供一批“爱心岗”“助残岗”“银龄岗”,助力其平稳转岗再就业。
四、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提升职业困境人员帮扶效能
(八)创新服务模式。要以现有各级就业援助工作体系为主体,推行职业困境纾困服务“一工作站+双师制”,即每个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个职业困境人员纾困工作站,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名职业指导师和*名心理咨询师。引入社会力量关爱职业困境人员,为职业困境人员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开展专业纾困服务。
(九)实施项目平台驱动。组织实施职业困境人员纾困服务专门项目,打造特色工作品牌。搭建“互联网+就业帮扶”平台,开展“E路护航”职业困境人员关爱行动,实现岗位信息精准推送、在线培训、远程指导等功能。开展职业困境人员社群服务,通过成员之间的合作、互动以及服务资源整合,增强成员归属感和认同感。
(十)打造特色服务品牌。鼓励各县(市、区)先行先试,培育试点单位,在优化服务机制、构建服务体系、加强数字赋能等方面探索经验,打造一批特色服务品牌。
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机制作用,将职业困境人员关爱服务作为稳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系统施策,形成协同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十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职业困境热点问题的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挖掘正面典型案例,总结特色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职业困境人员的浓厚氛围。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济宁市民政局 |
济宁市司法局 |
共青团济宁市委 |
济宁市妇女联合会 |
济宁市残疾人 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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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