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广惠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一案,因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惠仲人社罚告字〔****〕第**-*号),对未经许可,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为,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
请你单位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逾期未到场签收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惠州仲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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