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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农业农村局灵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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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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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的批复》(灵政函〔*******),现将****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下达给各镇(街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总量、来源和性质

()资金总量及来源

*.资金总量。****.******万元(不含原退或应退回国库*.****万元)。

*.资金来源。

(*)第一批(提前批)中央衔接资金。资金指标****.******万元;指标文标题,《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号)(上级文号名称,桂整合〔****〕*号);发文单位,钦州市财政局;发文时间,****年*月**日。

(*)第一批(提前批)自治区衔接资金。资金指标***.****万元;指标文标题,《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号)(上级文号名称,桂整合〔****〕*号);发文单位,钦州市财政局;发文时间,****年*月**日。

(*)第三批自治区衔接资金。资金指标***.*****万元;指标文标题,《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号)(上级文号名称,桂整合〔****〕**号);发文单位,钦州市财政局;发文时间,****年***日。

(*)第四批自治区衔接资金。资金指标***万元;指标文标题,《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第四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号)(上级文号名称,桂整合〔****〕**号),发文单位,钦州市财政局;发文时间,****年***日。

(*)县本级衔接资金。资金指标*.****万元;指标文标题,《灵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财农〔****〕*号);发文单位,灵山县财政局;发文时间,****年*月*日。

*.资金用途。衔接资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专项用于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支出,严禁其他用途。

()项目性质。

*.建设期限。****年。

*.实施单位。县人民政府指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实施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实施流程,承担本镇(街道)项目日常管理、项目验收、支付申请审核等职责。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组),同时对各镇(街道)进行监督指导。

*.资产确权按到户类资产管理

二、资金安排

(一)资金安排。资金分配调整汇总详见《****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资金分配汇总表》(附件*);项目计划详见《****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汇总表》(附件*);绩效目标详见《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附件*)

(二)进度考核资金支出按自治区序时进度要求考核。

三、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一)文件依据。《灵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灵政办规〔****〕*号)。

(二)主要流程。奖补对象申请项目奖补对象申请验收

组织验收验收公示资金拨付项目归案。

、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号)、《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桂财规〔****〕*号)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对衔接资金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奖补对象及范围、奖补限额及补助要求,规范奖补流程和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未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的不得拨付项目资金。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

(三)严格档案管理。

*.档案材料。严格按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收集归档项目档案。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入库(村级会议、申报文件,级会议、申报文件)、项目下达、项目调整、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公示公告等项目实施过程的纸质材料(含电子材料)。

*.存档要求。项目档案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保管,项目村保存本村项目档案复印件。各镇(街道)报送《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到户汇总表》《到户产业以奖代补发放情况统计表》(包括电子表格)到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组)存档。

()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是项目第一责任人,项目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工作人员和项目受益村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按照镇(街道)工作部署实施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通过业务指导、抽查等方式,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实施项目。

你们将本通知转发给各项目,并在印发*个工作日内镇、村、屯三级公告。

 

附件:*.****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

二次调整计划资金分配汇总表

*.****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汇总表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灵山县乡村振兴局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资金分配汇总表.xls

 附件*:****年灵山县衔接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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