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年第*号)规定程序,宁波海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现已缴纳足额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人:杨旻,****-******** >****-********
宁波市商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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