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广州市荔湾区****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年。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广州市荔湾区区级****年度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荔财其〔****〕***号 ).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