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要求,我局前期对北京市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服务产品进行了公示、公告。
经对示范平台与“专精特新”企业签订合同并已完成的服务项目、服务费用进行复核,截至****年*月底,第二批共有**家示范平台符合服务补贴和绩效奖励相关要求,现将拟支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下达本奖补资金。
附件: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资金第二批拟支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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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