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号)要求,现将我区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月**日-*月**日,为期*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滨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地址: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
整改问题:督察组下沉期间也发现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个。
责任单位: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责 任 人: 刘广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对沿岸垃圾进行清理;*.充分发挥基层河长作用,加大对盐河故道周边排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制度,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动态清零。
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对盐河故道大赵常村段沿岸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北田渔村饭店门前盐河故道沿岸厨余垃圾和酒瓶、瀚诺酒店门前盐河故道沿岸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制度,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基层河长作用,加大对盐河故道周边排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涉及我区*个问题,已按要求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问题完成整改。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