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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晋江市芯未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资金
综合政务
建材,食品
发文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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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晋江市芯未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晋江市芯未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宗位于池店南片区,用地面积*****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晋江市芯未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三方签订的《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合同》(晋土储收〔****〕**号)约定执行。

三、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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