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刘萍、邢丽莉等*人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股
受理电话:****-******* >****-*******
受理邮箱:Dongxingrenshe@***.com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号
邮 编:******
附 件:工伤认定公示(****)**号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工伤认定公示(****)**号
*、刘萍,女,系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西林街道办事处员工,****年*月**日**时左右,刘萍在西林街道办事处大楼*楼到*楼拷贝资料,在下楼时不慎踩空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邢丽莉,女,系内江满君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年**月**日**时左右,邢丽莉驾驶电动自行车下班途中在汉安大道传化广场晓秧锅外辅道与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经交警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邢丽莉不承担事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蔡建林,女,系内江市东兴区中医医院员工,****年*月**日*时**分左右,蔡建林在中药房抓中药太子参(涪丰公司)时,不慎被混入的注射断针头刺伤右手拇指背侧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唐涛,男,系内江市东兴区消防救援大队员工,****年*月*日*时**分左右,唐涛在东兴区双才镇隆鑫驾校训练场训练灭火时,与同事一组进行抱枪处置现场训练过程中,因远程控制供水压力过大,人员抱不住水枪脱落,不慎将唐涛右眼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刘泽东,男,系四川澳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年*月*日**时**分左右,刘泽东在设备上用手砂轮割螺钉时不慎割伤脚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黎依怀,男,系四川同祥建筑有限公司员工,****年*月**日**时**分左右,黎依怀在内江应急供水抢险项目技术服务中心大楼地下室防水砌体保护层砌砖时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