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号)、《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号)有关规定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安源区应急管理局初审、我局考核,拟评定萍乡市潘家冲煤矿新峰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MK安许证字〔(****)**〕,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取消评定等级。
对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萍乡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林发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萍乡市开发区玉湖东路市政府*号楼***室;
邮编:******
萍乡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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