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规〔****〕**号)和《关于加强崇明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崇教〔****〕**号)文件精神,我镇在汲浜幼儿园内建设了一家社区宝宝屋,已通过区级多部门联合验收,于****年**月正式投入使用。
为了更好建设社区宝宝屋,拟添置设施设备、装饰材料、运动器械、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共计*万元,请贵局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此函。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