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需申请人现场提交补贴相关证明材料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实施主体 | 淮安市人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营业执照所属各级街道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其中*月**日-*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号)第九条创业补贴(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①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②补贴标准。各地根据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补贴资金规模等情况确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享受一次。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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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凭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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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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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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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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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 | 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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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人身份信息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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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校生在读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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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历学位证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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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 〕*** 号,三、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扣除限额(定额)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幅度执行。完善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创业场地租金、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基地运营、创业项目、社会保险等补贴政策,对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要给予倾斜。完善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制度,促进创业项目向创业实体转化。;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号,第九条创业补贴(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各地根据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补贴资金规模等情况确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享受一次。
咨询方式 | ****-******** >****-******** |
监督投诉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