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威自然资发〔****〕**号
各区市、开发区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园林、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生态宜居性,多途径营建绿色公共空间,提升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项目绿地中乔木覆盖水平,提高森林覆盖率,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设计要求
(一)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及大于*万平方米的公园绿地项目宜集中设置不少于***平方米的绿化地块建设乔木林地。
(二)乔木林地范围内植物配置应坚持以乔木为主,宜采用乡土树种,做到适地适树,植物多样,复合栽植,树木胸径*cm以上、有明显主干且乔木郁闭度*.*(郁闭度:森林中乔木树冠在阳光直射下在地面的总投影面积与此林地总面积的比)以上。
二、部门职责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最小绿地率,加强对规划设计方案绿地率指标审查和乔木林地面积及范围审查,牵头组织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负责在竣工规划核实阶段对绿地及乔木林地面积及范围进行审查。
(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在施工图审查时对绿化专篇中建设项目绿地及乔木覆盖面积、绿地率指标、植物配置、苗木规格等进行审查。
(三)市、区级园林部门和区级林业部门负责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阶段对乔木林地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区级园林部门负责施工图审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按照施工审查意见施工;负责验收阶段绿化验收备案,对绿地率、绿地面积及范围、乔木覆盖面积、植物配置、苗木规模等内容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情况,抓紧细化工作任务,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城市绿化建设整体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线下线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城市绿化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解读,逐渐引导市民增强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市级部门报送。
附件:推荐种植乔木树种清单
附件
推荐种植乔木树种清单
榉树、马褂木、枫香、法桐、黑松、悬铃木、巨紫荆、国槐、臭椿、银杏、乌桕、黄栌、五角枫、三角枫、元宝枫、七叶树、栾树、白蜡、楸树、核桃、麻栎、刺槐等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