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各医疗机构:
现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茂医保函〔****〕**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茂医保函〔****〕**号)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医保函〔****〕**号 转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茂医保函〔****〕**号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