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号)规定,我局对****年第四季度(****年**月*日-****年**月**日)端州区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材料初步审核完毕,贴息人员(*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见附件。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于****年**月**日前向肇庆市端州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 >****-*******
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