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对象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一)重度失智(老年痴呆,有病史诊断),且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居家养老老人(寄住养老院者不在此范围内);
(三)老人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周岁及以上;
(四)患者本人及配偶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基本工资****元/月;
(五)本人有明确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新增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监护人 |
经办人 |
* |
华亭镇 |
北新村 |
柳如芳 |
女 |
** |
严良 |
杨小杰 |
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需终止:
(一)患者逝世;
(二)患者搬离嘉定区(指户口迁移本区);
(三)其他需终止的特殊原因。
终止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 |
安亭镇 |
西元村 |
周阿三 |
* |
安亭镇 |
新泾村 |
姜汉明 |
* |
安亭镇 |
漳浦村 |
沈惠珍 |
* |
安亭镇 |
紫荆社区 |
朱巧珍 |
* |
安亭镇 |
沁富社区 |
吴雪中 |
* |
安亭镇 |
光明村 |
张林宝 |
* |
安亭镇 |
顾浦村 |
沈惠兰 |
* |
南翔镇 |
浏翔村 |
俞慧贞 |
如发现对象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及时联系嘉定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电话:********)。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