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号)文件规定,符合“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在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年的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岗位,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不高于***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得超过单位为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部分”。现辖区广西那彭欧亚糖业有限公司***人符合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申请补贴金额为玖万柒仟元整(¥:*****.**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
附件: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明细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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