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号)精神,按照《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政策实施细则(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助)》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区级人社部门与人才认定部门评估、审核,拟资助****年度大连市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名,资助资金******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月*日。如有异议,请在*月*日**时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讲明具体问题,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电话或信函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景弘博;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号北楼***室;
邮 编:******。
附件:****年度大连市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拟资助情况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年度大连市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拟资助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