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银党办〔****〕***号)要求,我局承担的第十三项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缺失”问题,目前已全部得到整改,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
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缺失”。未认真研究部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未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也未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只是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畜禽养殖出户入园项目“以奖促治”验收代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专家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只打分、不核实,有关部门只“验”不管,考核验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如:灵武市审批设立优思克(宁夏)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家有机肥加工厂,对本市畜禽养殖粪污进行综合处置,但*家有机肥加工厂建成后都没有正常投运,导致白土岗养殖基地**余家养殖企业粪污无法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达不到****年**.**%和***%的指标要求。
整改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指示精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与服务工作。
*.以绿色生态发展为导向,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确定适合各地实际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向,认真研究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指导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推动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发挥考核结果运用和监督作用,倒逼责任落实。
*.加快有机肥加工厂迅速建设并投运,通过政策引导和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和规模养殖场继续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监督规模化养殖场完善其匹配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年底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以上。
整改完成情况:
有效整改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缺失问题,一是针对银川市未认真研究部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次,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指示精神、研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问题,制定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畜禽养殖污染方面问题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强化养殖污染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二是针对畜禽粪污资源化问题,印发了《银川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细化了评分标准,要求有关专家在考核验收过程中,必须经过听取汇报、现场验收、现场打分等环节,并在打分结束后出具考核意见书,充分发挥专家应有的监督作用。同时,征求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意见,生态环境局就考核工作建议运用自治区考核结果,不再重复考核。三是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家有机肥加工企业进行情况摸底排查。经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多次现场督查,灵武市*家有机肥厂中,有*家(包括优思克 <宁夏> 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家企业正在建设。 宁夏>
通过此次督察整改,进一步提升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规范养殖企业台账记录、粪污设施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与指导、有机肥企业生产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我市畜牧产业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楼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