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网,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办法> 和 <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分片联系指导制度> 的通知》(粤应急〔****〕***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广东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的通知》(粤安〔****〕*号)要求,制定《信宜市地下矿山包保责任有关情况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广东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分片联系指导制度> 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办法>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信宜市地下矿山包保责任有关情况公示
填表单位:信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注:*.开采深度是指矿山井口到最低作业水平深度,不是井口或井底标高。*.生产状况是指正常基建、正常生产、停产、停建等。*.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是指省、市、县中负责直接监管矿山安全的责任部门。*.矿山名称、地址、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必须公告,其他公告内容可视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市政府分管领导是辖区内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人,对辖区内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督促、推动辖区内地下矿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至少调研一次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巡查;
(五)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及时启动本辖区非煤地下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非煤地下矿山突发事件。
信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