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和中止工作指引(试行)》《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大政发〔****〕**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大连高新园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申请注销小额贷款公司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大连高新园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终止法人资格。小额贷款公司自监管部门批准终止之日起**日内,凭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报监管部门确认原文件的效力。
特此公告。
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