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市应急非煤[****]*号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滦平县众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沟尾矿库
尾矿物化特性变更设计的批复
滦平县众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单位申请,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于****年*月**日对《滦平县众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沟尾矿库尾矿物化特性变更设计》(以下简称《变更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变更设计》编制单位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按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合格,现依据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专家组关于《滦平县众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沟尾矿库尾矿物化特性变更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该库设计总坝高***.**米,总库容***.**万立方米,为三等库,变更设计主要包括选砂量占尾矿总量的**%,采用孔径不小于*.*mm的直线筛,选砂后入库的尾矿筑坝分析、各项预警值以及运行控制等数据参数的调整;调整在线监测设施设计,并给出相应的预警值;调整排渗设施等。《变更设计》按照专家提出的补充建议完善后,可以作为项目运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变更设计》要求进行选砂,认真落实《变更设计》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确保尾矿库选砂后的干滩长度、防洪高度等尾矿库各项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
附件:*.《滦平县众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沟尾矿库尾矿物化
特性变更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滦平县众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沟尾矿库尾矿物化
特性变更设计修改说明》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抄送:滦平县应急管理局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