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有关许可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政务服务科、运输发展科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政务服务科联系地址: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号***办公室),邮编:******,联系电话:****-******** >****-********。
运输发展科联系地址: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交通运输大院),邮编:******,联系电话:****-******** >****-********,传真:****-******** >****-********。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申请企业 |
申请事项 |
基本情况 |
拟处理意见 |
平阳县敖温快客运输有限公司 |
调整客运线路及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
原:起点及站名:鳌江、平阳鳌江站。讫点及站名温州、温州牛山站。原客运线路途径***国道、昆阳(上下高速)、甬台温高速、南白象(上下高速)、南塘大道、温州大道。 变更后:起点及站名:鳌江、鳌江客运中心。讫点及站名:温州、温州汽车南站。途经线路及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国道、昆阳(上下高速)、甬台温高速、南白象(上下高速)、南塘大道、温州大道;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平阳车站、温州附一医客运站。 |
拟同意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