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年*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北京等**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批复》(国函〔****〕**号)。****年*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号),提出要有效提升湖南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水平,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激发外贸增长新动能,助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同时,****年*月出台的《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长商务发〔****〕**号)部分内容适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湘政办发〔****〕*号) 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以****年*月出台的《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长商务发〔****〕**号)为基础,参考借鉴杭州、郑州、成都等城市同类文件相关经验。《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长商务发〔****〕**号)共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适用范围及标准、专项资金申请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批程序、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共*条,分别对制定依据、专项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要求、使用遵循的基本原则、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二)第二章“适用范围及标准”部分,共*条,包括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提升贸易规模、鼓励跨境电商品牌培育、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支持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建设、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及运用、支持提升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服务效能、支持营造跨境电商行业交流氛围、支持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O*O模式、支持开展跨境电商直播、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支持跨境电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站建设等**个支持方向。
(三)第三章“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部分,共*条,对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当符合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四)第四章“申报及审批程序”部分,共*条,对项目法的申报及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
(五)第五章“专项资金监督与管理”部分,共*条,从商务、财政部门以及项目单位角度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求。
(六)第六章“附则”部分,共*条,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该专项资金,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