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单位参照《管理办法》(附件*)中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是有效期内的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各单位需注意: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年*月*日;申报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月**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月**日。
三、有关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年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本次可自愿重新申报(名单见附件*)。
*.各申报单位需于*月**日前报送平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确保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胶装成册,设置目录及页码,书脊处标注企业名称)至合肥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办公室。并同步将《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的PDF盖章电子版及Word编辑版发送指定邮箱。
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 >****-********。
联系人:张扬 王浩东
联系电话:******** ********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一览表 .xlsx
附件*: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docx
高新区经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