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公司名称变更,决定刻制并启用“毕节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一枚。原“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作废。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废止印章(印模)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启用印章(印模)
废止印章(印模)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