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长子县委办公室、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推动长子理发、猪头肉、炒饼特色品牌发展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子办字﹝****﹞**号)文件精神,按照申报、审核、验收程序,最终确定****年*月拟享受特色品牌发展优惠政策补助的主体**个。现将拟享受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长子品牌建设服务中心举报。电话:****-*******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附件:****年*月特色品牌发展优惠政策补助发放花名表.xls
长子品牌建设服务中心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