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号)文件的要求及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实际,经宁城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告期为**天(****年**月** 日至****年**月** 日)。
投诉监督单位:宁城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单位地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室
监督举报电话:“*****” ****-******* >****-*******
电 子 邮 箱:*********@qq.com
附件:****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明细表
宁城县乡村振兴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