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号)的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对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从****-**-**至****-**-**(*个自然日)。
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向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址:台山市东城大道**号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附件:*.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拟认定名单
*.台山市紧缺型人才(四级人才)拟认定名单
****年*月**日
附件*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拟认定名单
附件*
台山市紧缺型人才(四级人才)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