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提高专账资金使用效能的通知》(聊人社字【****】**号)精神,通过外网申报、认定复核,聊城市双润服饰有限公司**人次职工符合以工代训领取条件,按每人每月***元计算,共计*****元。补贴详细金额见附件。现将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东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训科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赵令
附件:聊城市双润服饰有限公司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