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
你校《关于维持现行学费标准的请示》(内科开校〔****〕**号)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年版)》的相关规定,结合你校成本实际运营情况,参考周边城市同类型学校专业收费标准,综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经研究,同意你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三、学生代收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规定执行。
四、你校应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招生简章、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监督。
五、你校应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成本核算等制度,规范保存真实完整的财务材料。
六、该批复自****年秋季学期执行,有效期三年,期间国省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收费标准明细表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收费标准明细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电子技术应用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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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与维修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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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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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应用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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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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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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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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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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