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乡振发〔****〕**号)文件要求,经各街办申报,我局审核无异议,****年*-*月份符合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条件的**人,补贴资金共计*.**万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长期
监督电话:****-******* >****-*******
附件:铜川市新区****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表.xlsx
铜川市新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