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钦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依据《灵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度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及幼儿看护点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灵教办〔****〕*号)要求,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中小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年检结果合格的学校,要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年检“基本合格”的学校,由县教育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限期为*个月,整改期满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县教育局进行复查。年检“不合格”的学校,由县教育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年,整改期内停止招生,整改期满经检查仍不合格的,收回办学许可证。
各民办中小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改进办学条件、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附件:灵山县****年度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结果
灵山县教育局
****年*月**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