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项目(第二批)计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年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号)、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南财农[****]***号)等文件精神,我城区南宁市西乡塘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场)新建**万头生猪项目获得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生猪产业发展类项目补助资金***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南宁市西乡塘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场)新建**万头生猪项目(生猪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实际总投资***.**万元。
目前,该场已按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现将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并署真实姓名反馈给我局(地址:南宁市秀灵路东三里**号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第五办公区,电话:****—*******)。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表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