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号)、《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甘金发〔****〕**号)等相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决定取消兰州市城关区汇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试点资格,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兰州市城关区汇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三、业务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
五、营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号欣欣茗园小区综合楼二层***号。
六、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系电话:****-*******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兰州市城关区汇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开展新的小额贷款相关业务,但必须依法继续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