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政办:
根据《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批复的通知》(南财〔****〕**号)要求,为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顺利开展,现将****年财政奖补清算资金***.****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南财〔****〕***号)等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尽快拨付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南安市****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清算资金拨付明细表
南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