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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认定菏泽市匠工木雕文化有限公司为牡丹区非遗工坊的公示
通知,申报,资质
综合政务
建材,农业,纺织
发文单位:牡丹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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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山东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鲁文旅发[****]**号),菏泽市匠工木雕文化有限公司按程序申报了牡丹区非遗工坊,经审核,符合非遗工坊认定条件。现对菏泽市匠工木雕文化有限公司认定为牡丹区非遗工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对以上情况,若有异议,请与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股联系。

联系人:马世坤      联系电话:****-******* >****-*******


菏泽市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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