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号)等相关规定,江苏国科产教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交《关于申办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报告》,经审核,我单位同意设立国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宿迁)有限公司,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人社民***************号。学校性质为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王义任法定代表人、力素玲任校长。办学类型(工种):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计算机操作员五级、四级、三级。办学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桃李路*号健康产业学院**-**号楼。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监督电话:****-******** >****-********。
宿迁市湖滨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