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年度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经茂名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拟获得农业工程人才初、中级职称资格(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请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格式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反映,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各单位须于****年*月*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书面反馈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受理部门: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方式:张孝敬****-******* >****-*******、李云霞 ****-******* >****-*******
联系地址:茂名市迎宾二路**号
附件:*.****年度茂名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年度茂名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文稿样式;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茂名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年度茂名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
****年度茂名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
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
公示文稿(样式)
经茂名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晋升中(助理、员)级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个工作日)。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茂名市迎宾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 (单位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获得XX职称人员名单
附件*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规格),盖公章后寄送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茂名市迎宾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