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号)和《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帮扶黔南州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人社发〔****〕**号)的规定。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人数不少于**人,依法签订*个月(含)以上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个月(含)以上,可申请认定为瓮安县就业帮扶车间。
瓮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贵州盛世荣创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向辖区所在地的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瓮安县银盏镇人社中心提出申请,经人社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核验,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现场复核,符合申报就业帮扶车间。现将两家企业就业帮扶车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 >****-*******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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