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 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狱服刑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发〔****〕***号),《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财社〔****〕**号),《宜宾市司法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狱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司法发〔****〕**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号)要求,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元/人,劳务品牌电工培训补贴标准为****元/人。对余刑不满一年的监狱服刑人员取得相应证书后,承训机构或个人可自主选择按补贴标准的**%一次性申报本次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现将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四川省汉王山监狱服刑人员****年技能提升行动**名创业培训(SYB)补贴*****元,***名劳务品牌培训(电工)补贴******元,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
联系电话:****-******* >****-******* ****-******* >****-*******
邮政编码:******
邮箱:**********@qq.com
附件:****年四川省汉王山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人员花名册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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