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教督导〔****〕*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压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管、协同配合、整体推进、共建共治,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质量,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校园安全。
二、总体目标
到 ****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安全工作建档立卡,建立全面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校园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组织体系
(一)明确安全总校(园)长职责
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县、镇(街道)和村(社区)分级设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分别由县、镇(街道)和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县直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纳入属地街道管理,属地街道安全总校(园)长负责其安全工作。
*.县安全总校(园)长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协调及事故处置等职责,研究解决全县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敏感事件处理等重大问题。
*.镇(街道)安全总校(园)长职责:负责督促本镇(街道)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卫生、文化娱乐、消防安全等综合治理,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
*.村(社区)安全总校(园)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护学岗”、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并组织协调处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
(二)设立专项工作机构
成立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和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承担。县总校(园)长制办公室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总校(园)长确定的事项和总校(园)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完善安全总校(园)长制工作机制
*.建立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制度。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灵山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建立校内由教育部门监管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校外由总校(园)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形成由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格局。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由县安全总校(园)长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建立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例会制度。镇(街道)安全总校(园)长每月要召开安全例会,专题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镇(街道)召开的安全例会,汇报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建立联系机制
*.建立“政府线”联系机制
(*)县领导联系镇(街道)。县领导分片联系一个或者多个镇(街道)(详见附件*),定期到所联系镇(街道)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镇(街道)领导联系村(社区)。镇(街道)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或者多个村(社区)、联系本镇(街道)一所或多所学校(幼儿园),做到全覆盖,定期到所联系村(社区)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半月不少于*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应明确机构设置,配备相应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安全自查活动,每月不少于*次,并及时向镇(街道)上报自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
*.建立“部门线”联系机制。县有关单位联系一个镇(街道)(附件*),确定责任领导联系该镇(街道)一所或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做到全覆盖,定期或派人到所联系镇(街道)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校园安全建档立卡
*.完善联系信息。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学校幼儿园填写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附件*),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卡(式样)》(附件*)内容、规格等要求制作牌匾,挂于学校(幼儿园)门口,明确县、镇(街道)、村三级总校(园)长以及“政府线”和“部门线”联系人员信息。县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本单位“部门线”联系学校情况给所联系的镇(街道)。此项工作须于
*.记录检查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安全建档立卡,记录“政府线”和“部门线”领导或者联系人到校检查的情况,填写《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附件*),包括到校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学校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逐一记录,实行校(园)方和联系方双签名制度,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及县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采取行动,把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作为推进平安灵山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部署落实,确保总校(园)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及县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不断统筹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县各有关部门既要按照职能管理权限加强监管,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不断促进校园安全。
(四)形成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落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县各有关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总校(园)长制实施情况和校(园)长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政府线”安排表
*.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部门线”安排表
*.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各镇(街道)安全总校(园)长制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卡(式样)
附件*
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政府线”安排表
一、县安全总校(园)长:县长张海兵
二、县领导联系镇(街道)安排
县领导 |
职务 |
联系镇(街道) |
备注 |
陈明宇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平山镇、石塘镇 |
|
李翠平 |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
陆屋镇、旧州镇 |
|
梁浩成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三海街道、佛子镇、太平镇 |
|
陆汉川 |
副县长 |
灵城街道、新圩镇、丰塘镇 |
|
林春华 |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
文利镇、伯劳镇、那隆镇 |
|
胡华庆 |
副县长 |
平南镇、烟墩镇、沙坪镇 |
|
黄如龙 |
副县长 |
三隆镇、檀圩镇、武利镇 |
|
附件*
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部门线”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联系镇(街道) |
备注 |
* |
县委宣传部 |
旧州镇 |
|
* |
县委政法委 |
三隆镇 |
|
* |
县教育局 |
武利镇 |
|
* |
县公安局 |
那隆镇 |
|
* |
县信访局 |
烟墩镇 |
|
* |
县自然资源局 |
新圩镇 |
|
* |
县财政局 |
沙坪镇 |
|
* |
灵山生态环境局 |
灵城街道 |
|
* |
县民政局 |
佛子镇 |
|
** |
县司法局 |
陆屋镇 |
|
**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三海街道 |
|
** |
县交通运输局 |
石塘镇 |
|
** |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文利镇 |
|
**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平南镇 |
|
** |
县卫生健康局 |
檀圩镇 |
|
** |
县应急局 |
平山镇 |
|
** |
县市场监管局 |
太平镇 |
|
** |
县城管执法局 |
丰塘镇 |
|
**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伯劳镇 |
|
附件*
灵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单位 |
成员名单 |
联络员 |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县委宣传部 |
韦耕洲 |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
黄海澜 |
出版和版权管理股负责人 |
县委政法委 |
张远轮 |
副书记 |
黄志勇 |
综治平安建设指导股股长 |
县教育局 |
曾臻章 |
副局长 |
何扬平 |
安稳股负责人 |
县公安局 |
陈永波 |
副政委 |
劳德岚 |
治安大队内保特业中队指导员 |
县信访局 |
劳乃春 |
副局长 |
莫立灿 |
接访股负责人 |
县财政局 |
卢恒 |
副局长 |
劳丽春 |
教科文股股长 |
县自然资源局 |
赖仁光 |
副局长 |
韦小琳 |
地质勘查管理股股长 |
灵山生态环境局 |
宁永忠 |
副局长 |
苏广恒 |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
县民政局 |
廖贲 |
副局长 |
黄胜柳 |
救助管理站负责人 |
县司法局 |
温享杰 |
副局长 |
檀莉莉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颜凯波 |
副局长 |
冯勇 |
建管股股长 |
县交通运输局 |
陈亿祖 |
副局长 |
劳作俊 |
执法大队中队长 |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劳德联 |
副局长 |
赖开荣 |
四级主任科员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温燕清 |
副局长 |
劳颖珠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股长 |
县卫生健康局 |
麦正才 |
副局长 |
温 泉 |
疾病防控股负责人 |
县应急局 |
张 勇 |
副局长 |
黄承攀 |
协调股负责人 |
县市场监管局 |
韦景泉 |
副局长 |
黄永成 |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 |
县城管执法局 |
杨正才 |
副局长 |
玉能贤 |
执法监督股股长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苏德林 |
三级指挥长 |
覃常华 |
文员 |
附件*
各镇(街道)安全总校(园)长制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单位 |
分管领导 |
联络员 |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灵城街道 |
宋晓红 |
人大工委主任 |
秦德惠 |
网格员 |
三海街道 |
覃进飞 |
人大工委主任 |
邓宝玲 |
综治办干事 |
新圩镇 |
何德俭 |
党委副书记 |
宁仕琼 |
政府工作人员 |
檀圩镇 |
郭俊荣 |
人大主席 |
黄景喜 |
人大秘书 |
那隆镇 |
梁揆 |
副镇长 |
黄宗兆 |
工作人员 |
三隆镇 |
施红丽 |
副镇长 |
翁艳艺 |
政府干部 |
陆屋镇 |
何新元 |
人大主席 |
何翠丹 |
办公室副主任 |
平南镇 |
禤行彬 |
党委政法委员 |
谭可丽 |
综治干事 |
烟墩镇 |
李培玮 |
党政办主任 |
黎徳永 |
副校长 |
丰塘镇 |
劳高鹏 |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
苏广源 |
政府干部 |
文利镇 |
劳秋梅 |
副镇长 |
陈汝栋 |
政府干部 |
武利镇 |
莫奇勇 |
副书记 |
刘达江 |
政府干部 |
伯劳镇 |
黄绍凯 |
党委委员、 |
陈春凤 |
行政审批中心干部 |
沙坪镇 |
黄尚安 |
党政办主任 |
谢燕霞 |
宣传干事 |
旧州镇 |
谢思萍 |
党委副书记 |
覃甘露 |
政府干部 |
太平镇 |
陈春胜 |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
黄仁杰 |
政府干部 |
佛子镇 |
叶早早 |
副镇长 |
劳美君 |
政府干部 |
平山镇 |
温昌豪 |
副镇长 |
甘金铭 |
政府干部 |
石塘镇 |
劳高杰 |
党政办主任 |
黄明健 |
洞心片区党建和廉洁工作站站长 |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
一、基本情况 |
||
学校名称: |
||
学校属性:¨公办 ¨民办 |
||
行政区域: 市 县(市、区) 街道(乡镇) |
||
学校详址: |
||
校区情况:¨单一校区 ¨多校区(共 个校区) |
||
本校区面积: 平方米 本校区寄宿学生:¨无 ¨有( 人) |
||
本校区师生人数:教师 人,学生 人,专职保安 人。 |
||
二、学校领导 |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校(园)长 |
|
|
分管安全副校(园)长 |
|
|
三、“政府线”负责领导/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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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县(市、区) |
|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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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线”负责领导/责任人 |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县(市、区) |
|
|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上/下午 时 分
一、检查情况记录 |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校园封闭情况(是否关锁校门,是否正确放置防冲撞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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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围墙高度是否达标(不低于*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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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配备情况(配备人数,执勤人员防护器械配备情况: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棍、强光电筒、辣椒水、安全钢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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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报警系统(是否安装、是否与公安联网、是否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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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安装、是否与公安联网、是否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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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器材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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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米范围内)是否有流动摊点,是否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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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是否存在隐患,是否设置交通标识线、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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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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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排查重点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治安重点人员和性格偏激、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涉邪教人员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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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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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签字确认 学校: 检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