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楼***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
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 |
海盐县域内 |
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拟打通于城镇区经过海盐大道(规划)、G*** 国道(原东西大道)至污水厂的应急通道;增加石泉连接线、于城连接线等互为备用功能;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该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公里及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座。泵站采用地埋式不涉及新增用地。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废水由槽罐车抽走,送至泵站纳管、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喷洒扬尘;挖方用于场地平整和回填;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作业面积,对破坏的地方进行生态补偿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