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关于组织推荐长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年度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吉林省认定机构****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告名单,经县(市)区、开发区核查推荐,“吉林省清乐科技有限公司”等****户企业符合长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年度项目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拟立项名单(名单见附件),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长春市科技局反映。
为确保补助资金顺利拨付,请公示名单内企业核对企业信息,提前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请及时核对、更新信息。
联系电话:长春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发展处 ********
****年*月*日
本条信息初审:张超凡,复审:刘永学,终审:王立章